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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娶个姐姐当老婆?(1/2)

作者:老老王

    五、娶个姐姐当老婆?

    在现代的文学作品之中,古埃及王室内部禁忌背德的近亲婚姻,向来都是一个让人津津乐道的话题。在长篇漫画《尼罗河女儿》之中,就对这方面有所描写——从小便订下了婚约,分别统治上下埃及的爱西斯女王和曼菲士法老,居然是一对血脉相连的亲生姐弟!

    而在现实的历史之中,古埃及王室的婚姻还要更让人难以置信,姐弟恋都已经是小儿科了——埃及第三王朝的第一任法老,便是父女结合所生;而第十九王朝的拉美西斯大帝,也娶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为妻。

    至于第十八王朝的阿蒙霍特普三世法老,在近亲****上更是登峰造极:他的第一任王后便是亲生母亲娣娣,生了两个女儿。第二任王后是他的表妹妮弗瑞。第五任王后居然是他和母亲娣娣生的女儿,也替法老生了两个女儿……****乱到这等程度,这王室内部的辈分都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排了……

    即使是到了古埃及文明的末期,这一疯狂****的王室习俗仍然被保持了下来。譬如历史上最后一位埃及法老,著名的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,除了勾搭凯撒和安东尼之外,还先后跟她的两个亲生弟弟结了婚。

    ——综上所述,整个古埃及的历史,可说是“以****始,以****终”!

    事实上,在古埃及时代,不仅王室成员长期采用近亲联姻,贵族和平民也非常崇尚近亲结婚——古埃及人普遍认为:近亲结婚可以保护家族的血统,也可以防止不怀好意的外人进入家族内部。各种姐弟、兄妹、舅舅和外甥女结婚的事情,比比皆是,并且被习以为常!

    不过,跟王室有所区别的是,在古埃及的贵族和平民之中,通常最理想的首选是堂兄妹结婚,然后是表兄妹,接下来还要考虑到在各个家族之间进行联姻的需要,实在不行才会让亲兄妹结婚。

    但古埃及王室却是严格制度化地明确规定,每一位法老都应该迎娶自己的亲生姐妹!

    事实上,古埃及王室在国际交往方面,一向是只娶不嫁的——法老本人可以迎娶外国嫔妃,但埃及公主无论如何也绝不外嫁,最多只能嫁给埃及自己国内的贵族和大臣。

    而且,虽然法老可以有很多外国妃子,但只有具备埃及王室血统的公主,也就是法老的亲生姐妹才能当王后。此外,也只有法老和自己姐妹们近亲生育出来的“血统纯正”的孩子,才能拥有王位的继承权。

    当然,虽说理论上古埃及王室确实是这样规定继承权的,但一旦到了不得已的时候,偶尔也会有所变通。

    那么,为什么古埃及王室要进行这种强制性的近亲婚姻呢?

    根据古埃及王室的公开说法,因为埃及法老是神明的后代,所以必须进行神圣的王室同族通婚,以此来保持血统的纯洁和高贵……但在这冠冕堂皇的说法背后,则隐藏着有关王权继承的政治考量。

    需要注意的是,古埃及文明是一个早熟的文明,当埃及人还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状态,男尊女卑的观念尚未完全形成之时,埃及就已经进入了文明国家阶段。所以,跟日后的其他文明相比,古埃及文明的“女权”相对来说比较高,比如说古埃及的女人也能出任官职,继承财产,甚至当家做主。碍于当时的一般社会观念,法老很难完全剥夺掉公主们(实际上是女婿们)的继承权。为了防止女婿与儿子争夺王位,导致国家分裂****,古埃及的法老干脆让儿子和女儿自行结婚,以免造成权力的分散。

    从王位传承的安全性上来讲,这条规定既可以避免危险分子通过婚姻进入王室,也可以避免王后的家族成员以外戚的身份篡夺王权,甚至架空整个王室(中国东汉年间在这方面问题就很严重),还可以防止外国君王以自己娶了埃及公主,或者母亲是埃及公主为由,自称有资格继承法老之位,进而挑动埃及的继承权战争(欧洲历史上的很多场继承权战争都是这么打起来的,连时代已经很靠后的普法战争,直接起因也是如此)——这才是古埃及王室连续几千年坚持近亲结婚,不让其他家族的女人当王后的根本原因。

    所以说,在《尼罗河女儿》之中,曼菲士法老想要逼迫爱西斯女王远嫁巴比伦,这个情节是不太合理的。按照当时的习俗,如果法老实在不想迎娶自己的亲姐姐,通常也只能把她下嫁给大臣,或者让她当祭司孤独终生。如果硬要让法老的女儿远嫁外国,那就是空前绝后的“革命性创举”,肯定会搅得举国大哗。

    回到正题,在阐述了古埃及的近亲婚姻之后,我们又该怎么看待这一严重违反现代伦理道德的习俗呢?

    首先,我们看问题不能脱离时代背景,更不能用现代人的标准来要求古代人。

    请容我在这里指出一点: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远古时代,世界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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