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经济思维》全文阅读

第三节 市场失灵(10)(1/2)

作者:董志强

    第三节 市场失灵(10)

    细心和善思的读者容易发现,道德风险在生活中几乎处处可见。比如,当你聘请一个律师为你打官司,律师可以收了你的钱却不尽心帮你打官司;你去医院看病,医生可能建议你做许多不必要的检查项目;你向老师求学,老师也可能收了你的学费却不传授真功夫给你;你委托朋友办事,他可能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却告诉你这个事难度太大所以没完成……这些道德风险,一样导致了交易效率的下降。为了消除道德风险动机,就必须给予相应的激励,而这种激励会带来交易关系中额外的损失,同时,道德风险的存在也使得交易的数量(或产量)产生向下的扭曲。这些都是道德风险带来的市场代价。

    应对非对称信息

    对于非对称信息市场,如何克服其缺陷?思路仍然有两种,一种是依靠政府干预,另一种则是依靠设计出具有激励兼容性质的市场合约。经济学家更注重第二种思路。

    政府对付非对称信息市场的公共政策通常是认证。比如,对于产品质量进行认证(如授予放心产品、免检产品等称号);对于产品进行抽检(如食品抽检);对于药品发放准予生产证书;对于商家的信用进行认证(如授予重合同、守信用单位称号);对个人技能资格进行认证。这些认证,其实是以政府信用代替商业信用,客观上也有助于消费者获取有益于决策的信息。但是,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政府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存在弊病:它可能催生寻租和**。企业为了获得资质、劳动者为了获得资格证书,完全可能向资质认证机构、资格证书颁发机构进行贿赂。

    政府对付非对称信息的另一做法是立法规制。比如,为了限制经理掠夺外部股东,《公司法》和其他相关的政策法规对经理的诸多行为进行了限制,并要求公司建立一定的组织架构(比如董事会)来制衡经理;同时还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一些与投资者利害攸关的信息。在其他很多领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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