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经济思维》全文阅读

第二节 分工合作(1)(2/2)

作者:董志强

对来完成6×(233×4/5)≈112千字。也就是说,甲乙分工合作,甲完全录入,乙负责全部校对并部分时间录入,他们便可完成40+112=512千字,总收入512×(4+2)=3072元。即使按照两人单独工作时各自的收入16020+11520=2754元分别补偿之后,还剩下3072-2754=318元可以在两人之间继续分配。

    因此,在两人各自具有绝对优势下,分工合作可以促进两人的利益。

    比较优势与分工合作

    存在绝对优势的合作似乎是理所当然的。但是,若不存在绝对优势,分工合作还有好处吗?为回答这个问题,不妨假设甲在打印和校对方面都比乙要强。两人打印和校对速度信息如下:

    打印速度 校对速度

    甲 10千字/小时 20千字/小时

    乙 6千字/小时 18千字/小时

    若甲单独工作,结果与先前绝对优势的情况一样,他花2/3的时间打印,1/3的时间校对,完成267千字,获得收入16020元。

    若乙单独工作,现在乙的校对速度是其打印速度的3倍,因此他最好花3/4的时间打印,1/4的时间校对,完成字数6×(4×3/4)=18×(4×1/4)=18千字,获得收入18×(4+2)=108元。

    他们之间若分工合作会怎么样呢?直观上看,甲在任何一方面都强于乙,似乎他没有必要与乙分工合作,可事实真是如此吗?假如我们给他们这样一个建议:甲专门从事录入(四小时录入40千字);乙校对40千字(花40/18≈22小时),剩下4-22=18小时再按3/4和1/4比例分别用于打印和录入,完成6×(22×3/4)≈99 千字。于是两人总计完成录入和校对字数40+99=499千字,总收入499×(4+2)=29940。假设分别补偿甲单独工作时的收入16020元和乙单独工作时的收入108元,还剩下29940-16020-108=3120元可供两人继续分配。
小说分类